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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视力康复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,涉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残联、卫生部门、特教部门、眼镜行业及众多的医疗机构、盲校、眼镜店、家庭等,需要各方面相互配合、协同完成。 在低视力康复工作中残联的职责是: (1)协调相关部门,制定本地低视力康复工作实施方案,分解下达任务,落实配套经费,组织实施。 (2)理顺各方面关系,建立工作网络,形成工作能力。 (3)掌握低视力人群康复需求情况,有计划地组织患者到医院眼科低视力门诊、定点眼镜店、盲校等进行检查诊断、验光配镜和训练。 (4)宣传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,广泛动员社会关注和支持低视力康复工作。 (5)组织技术培训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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