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建设 给我留言
松阳残联 (http://www.sycl.org)|关于全县开展第十五次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的通知
  当前位置:松阳残联首页政策法规 → 县级文件
文章搜索:标题内容作者 

关于全县开展第十五次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的通知
作者:松阳残联

 

 

松残工委[2005]1号

 

关于全县开展第十五次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的通知

 

各乡镇党委、政府、县直各单位:

根据浙江省委宣传部、省残工委《关于开展第十五次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的通知》(浙残工委[2005]1号),现结合我县实际,就今年全县开展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

今年5月15日是我国法定的第十五次“全国助残日”,主题为“平等共享,促进残疾人就业”。认真组织好活动,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,深入实施县委、县政府提出的“生态立县、工业强县”战略,全面建设“平安松阳”的具体行动,对于弘扬人道主义,营造团结互助、平等友爱的良好环境,打造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具有重要意义。各乡镇党委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,切实加强领导,密切配合,精心组织好本次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。

二、围绕主题,落实措施

根据本次助残日主题,我县拟在“全国助残日”期间,通过全县集中组织活动和分散开展活动相结合的方式,推进宣传与服务,形成浓厚的助残氛围。具体活动安排如下:

1、制作残疾人事业“十五”期间发展成果宣传片。展示和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,组织建设、扶贫帮困、劳动就业、康复服务、残疾人自强自立等方面的典型内容。宣传片在助残日当天的活动现场播放。由县残联举办。

2、举办一期残疾人种植茶叶培育技术培训班。由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举办。

3、举办手语培训班。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助残扶残的良好氛围,优化服务环境,拟定利用一周时间举办一期全县服务窗口和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的手语培训班。由县委办县府办通知,县残联组织举办。

4、召开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会议。拟定于5月上旬召开残工委会议,通报“十五”残疾人事业执行情况,预拟“十一五”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内容;贯彻全省扶助残疾人会议精神和浙政办发(2005)9号文件精神;布置和通报第十五次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实施方案。由县府办召集召开。

5、要求各单位在助残期间,积极开展助残扶残活动,为贫困残疾人捐赠轮椅,安排就业,落实有关优惠政策,走访慰问等。

6、召开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座谈会。为进一步提高城镇残疾人 个体工商户依法经营理念和保护合法权益意识,特邀工商局、地税、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。由县残联和工商局联合组织。

7、举办第十五次“全国助残日”宣传活动。内容:一是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合法权益保障法律咨询活动;二是组织残疾人就业人才洽谈会,开展“爱心助残送岗位”活动,;三是播放松阳县残疾人事业“十五”成果录像片,发放宣传资料;四是举行“台胞”和本县有关部门、企业捐赠轮椅发放仪式。邀请县领导,肢残人协会主席、副主席、法律援助中心、县劳动就业服务处等单位领导参加,并向下肢残疾者捐赠发放轮椅车50辆。由县残联组织举办。

8、贫困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活动。邀请县领导走访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,给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。由县残联组织。

9、召开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代表座谈会,拟定在浙江科马摩擦材料有限公司,丽水古力竹业有限公司召开残疾职工代表座谈会,两家企业共安置200多名残疾人就业,为进一步了解残疾职工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福利保障情况,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同时教育残疾职工遵纪守法,发扬身残志坚,自强自立积极投身于企业发展,邀请国税局、民政局领导参加。由县残联组织。

10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。县残联党员干部职工结对贫困残疾人,同时发动有关部门开展助学结对活动。由县残联组织。

请各乡镇、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县残联落实相关工作,认真开展各项活动。

三、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

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围绕助残日主题,加大宣传力度。

1、广播、报刊、电视等媒体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积极刊播助残公益广告。

2、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、一定版面,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的方针、政策,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,大力倡导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。

3、在动员社会开展“爱心助残送岗位”活动中,各新闻单位要主动与县劳动保障、残联等部门取得联系,认真策划,把“爱心助残送岗位”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,力争取得明显实效。

请各乡镇、部门将社会扶助残疾人就业的感人事例,以及具有特殊职业技能、自强不息的残疾人典型事例向县残联提供,以便扩大宣传,进一步营造助残氛围。

附件: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

 

 

中共松阳县委宣传部     松阳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

 

00五年四月十八日

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

 

1、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,支持残疾人事业

2、为残疾人创造一个平等就业机会

3、保障残疾人就业,改善残疾人生活

4、关爱残疾人,促进平等就业

5、依法保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

6、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

7、扶残助残,有你有我

8、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

9、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

10、弘扬人道主义,倡导助残风尚

11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,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

12、人道.廉洁.服务.奉献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全国助残日  通知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抄送:县委各部门,县人大常委会,县政协办公室,县人武部,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县法院,县检察院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
  松阳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       2005年4月18日印发 


来源:松阳残联
阅读:2616
日期:2005-4-29

【 双击滚屏 】 【 推荐朋友 】 【 收藏 】 【 打印 】 【 关闭 】 【 字体: 】 
上一篇:已经没有了。
下一篇:已经没有了。
  >> 相关文章
 
  ·实行合作实体经营、共谋成员增收致富
  ·关于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
  ·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、浙江省卫生厅、浙江省民政厅、浙江省教育厅、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浙江省妇联关于印
  ·中共台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
  ·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、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中国残联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服务社并
  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康复扶贫贷款贴息及有关事宜的通知
  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--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
 
您是本站的第 浏览者
Copyright (C)2004 松阳残联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1041号